唐河县豫西南南阳盆地东部,东邻桐柏、泌阳,西接新野、南阳,北与社旗毗连,南同湖北枣阳接壤。地处北纬32°21′—32°55′,东经112°28′—112°16′,东西长74.3公里,南北宽63公里,总土地面积2512.4平方公里。我县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,属北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气候,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。年日照总时数平均为2187.8小时,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116.56千卡/平方厘米。年平均气温15.2℃,历年月平均气温最低1.4℃,最高28.0℃。全年无霜期233天,≥0活动积温5500℃,≥10℃活动积温4939。年平均降水量910.11mm,4—9月降水689.2mm,占全年的75.7%。
唐河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